領展商場「EV泊」優惠 2026年更新

2026-06-03

成功申請者駕駛已登記本優惠之電動車進入領展旗下參與停車場,並出示任何消費金額之機印發票,可享一小時時租泊車優惠 (由每天早上10時至晚上10時) (詳情請參閱有關條款及細則)。


申請及使用『EV泊 』條款及細則

成功申請『EV泊』(下稱「本優惠」)之申請人(下稱「持有人」)駕駛已登記本優惠之電動車 (定義如下) (下稱「已登記電動車」) 將可在領展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及/或領展物業有限公司及/或其關聯公司(統稱「領展」)於旗下參與停車場(下稱「參與停車場」) 可享時租泊車優惠 N1。持有人應在其遞交申請及使用泊車優惠前閱讀以下之條款及細則:

  1. 本優惠只適用於持有人及已登記電動車使用。
  2. 「已登記電動車」指電動私家車(不包括電單車、貨車、混能車 (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除外)及其他車輛種類)已由持有人向領展成功登記。有關更改已登記電動車資料,請參閱下列第14及15條。
  3. 持有人必須遵守張貼於各參與停車場入口之泊車及使用條款。如有任何違規,領展保留權利扣押違規車輛及/或已登記電動車及收取開鎖費(以領展之獨立釐定為準)後才放行該車輛。
  4. 領展有絕對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申請。

持有人須於參與停車場的所屬商場或街市(如適用)達指定消費,並在下述優惠換領時段於相應客戶服務台出示該商場或該街市(如適用)內商戶發出之即日機印發票正本,方可享本優惠。持有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換領泊車優惠: (優惠換領時段:上午 10 時至晚上 10 時)(下稱「優惠換領時段」)(優惠換領時段外的換領將恕不受理) 1 小時泊車優惠 於參與停車場的所屬商場或街市作任何金額的電子消費*N2* 本優惠每天只可享用一次,不可與相關商場的其他停車優惠同時使用。 或 額外1 小時泊車優惠 於參與停車場的所屬商場以電子消費滿指定金額*N3*. 持有人如符合相關商場的泊車優惠活動之所有條件,則除相關商場的其他停車優惠外,可額外獲得 1 小時泊車優惠,此優惠每天只可享用一次。


6. 享用本優惠,持有人必須使用已登記電動車於指定時段,即上午 10 時至晚上 9 時 30 分(下稱「指定時段」),進出參與停車場。

7. 為免生疑問,已登記電動車之進出時間將以參與停車場系統之紀錄為準。如已登記電動車在指定時段或優惠時段以外使用停車場, 領展將按照有關停車場現行時租價目收取時租費用,持有人必須使用八達通或其他支付方式 (如有) 支付有關費用。

8. 持有人請留意參與停車場之高度限制,如已登記電動車超出參與停車場之高度限制,將不可進入該參與停車場。

9. 參與停車場車位 (下稱「參與車位」),只供所屬地契/大廈公契指定屋邨或屋苑之住戶或商場用戶及其真實訪客作為停泊車輛之用 (下稱「使用者類別」)。持有人應自行調查參與停車場的使用者類別並確認其身份符合使用者類別的要求。

10. 領展並不保證有可用及/或合適之參與車位予持有人使用。參與車位之使用乃根據先到先得原則為準,並不設預訂、預留或輪候安排予持有人。

11. 領展有權隨時更改指定時段及優惠換領時段,而無須作事前通知。

12. 領展有權隨時設立、修改、增加或刪減(1)設置於參與停車場內的參與車位數目及/或(2) 參與停車場的數目而無須作事前通知。領展將根據其決定將參與停車場及/或設置於參與停車場內的參與車位數目以通告形式張貼於參與停車場及/或上載至領展顧客網頁“www.linkhk.com”。

13. 除本條款及細則提及外,本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券、優惠、「12 泊」、「24 泊」或任何其他促銷優惠同時使用。領展有全權酌情隨時更改本條款及細則,而無須作事前通知。

14. 已登記電動車如有任何資料改動包括但不限於登記車主、車輛類型、燃料類型或車輛登記號碼等,持有人須立即通知領展作批核及更新紀錄 (如適用),相關改動將視為新申請,並由領展收妥及核實(以較後者為準)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起的日期計算於14個工作天內以電郵或其他通訊形式(包括網路平台通訊)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批核將由領展自行決定並須支付行政費用(有關費用可隨時調整)。否則,持有人可能不能享用本優惠,並須繳付停泊於指定停車場的時租泊車費用。

15. 如已登記電動車改為非電動車 (例如汽油、混能、柴油等車輛),本優惠將即時終止,領展保留權利向持有人收取因有關非電動車享用本優惠所牽涉的時租泊車費用。

16. 如有違反任何本條款及細則,領展有全權酌情決定權從本優惠中將有關已登記電動車取消。

17. 領展將不會承擔任何由領展或其他人士因其疏忽、或任何行為、違反或遺漏,或任何設備之使用或任何由領展聘用以營運該參與停車場之第三方,或因附於參與停車場之結構狀況、道路、固定裝置、設備或器具,或因任何第三方、車輛、行為或物件,而引致的任何財物損失或破壞之責任(不論是否根據普通法或成文法)。持有人將自行承擔在參與停車場內所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切與領展無關。

18. 若持有人故意填報失實資料及/或作出虛假聲明及/或違反張貼於各參與停車場入口之泊車及使用條款及/或本條款及細則,以致造成任何損失、損壞、延遲、傷害、死亡、費用或開支(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的、間接的、特別的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持有人須向領展作出全額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19. 本優惠不預設終止日期。惟領展可給予不少於2 星期通知申請人(i)終止本優惠或 (ii)本優惠的屆滿日期及有關續期事宜。

20. 若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提出任何投訴或異議,領展有權隨時即時終止本優惠,無須事先通知,且不對持有人的任何索賠負責。

21. 本優惠申請表可於領展顧客網頁“www.linkhk.com”內下載。申請人必須填妥及簽署表格並連同由香港運輸署發出之有效電動車車輛登記文件副本(俗稱「牌簿」),遞交至參與停車場辦事處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22. 在一般情況下,領展或其承辦商將由領展或其承辦商收妥及核實(以較後者為準)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起的日期計算於14個工作天內以電郵或其他通訊形式(包括網路平台通訊)通知申請人其申請結果。

23. 領展保留更改任何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無須作事前通知。

24.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43個指定停車場包括:

  • 港島東:興華B停車場、愛東停車場、小西灣一期停車場、小西灣三期停車場
  • 港島南:赤柱廣場停車場
  • 黃大仙:樂富B區停車場、竹園南停車場(多個)、慈雲山中心A/B/C/D停車場、黃大仙中心北館
  • 觀塘:彩雲A/B/C停車場、啟田A/B停車場、平田4期停車場、德田A/B停車場、寶達A/B&C停車場、秀茂坪商場/15期停車場
  • 九龍城:何文田停車場、愛民停車場
  • 深水埗:南昌薈停車場、元州停車場
  • 離島:富東A/貴賓停車場、逸東1/2/3號停車場
  • 新界北:彩園A/B/C停車場
  • 大埔:太和A/B停車場、大元A/B停車場
  • 沙田:頌安停車場、沙角1/2號停車場、禾輋S停車場
  • 將軍澳:彩明1/2號停車場、健明A停車場、尚德B停車場
  • 青衣:長發停車場
  • 屯門:富泰停車場、蝴蝶停車場、良景停車場、田景停車場
  • 元朗:天盛A停車場、天瑞/天耀/天澤/T Town South/North/天悅/朗屏B/D停車場